從自身權利和歸屬意識分析準時下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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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公司或機關里的薪水階層人士,總都具有責任感,工作尚未完成,即使已到下班時間也會不惜加班加點,讓工作告一段落才感安心。偶爾也會有人為了賺取一點加班費而自動要求加班;但居然也會有不少人只要時間一到,無論工作是否告一段落,也無論應交待的是否已交待清楚,都皮包一拎,掉頭而去。

  這種人在上班時間里,的確都待在工作場所,份內工作亦能有條有理地完成,算得上是盡職的職員。但當上司囑咐“這工作即使加班也得今天完成”時,他們便可能現(xiàn)出一副不情愿的表情甚至乖戾的態(tài)度,不服氣地答道:“明天再做嘛!為什么非要加班不可?”其目的大多是爭取自己的權利。

  東方國家存在著一種獨特的文化——憑借人與人之間的協(xié)調、合作以謀求發(fā)展,這是以個人為基礎的歐美社會所無法想象的情況。在東方文化的背景下,組織中的每一個人為求適應這種獨特的集團意識,便需不斷地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共同促進事業(yè)的成功。

  那些匆忙踏上歸途的人,他們所謂爭取自己權利的主張,充其量不過是想使自己的行動合理化所作的強詞奪理而已。明確些說,也即他們與所屬集團組織在生活樣式和價值觀方面有著認識上的沖突。

  這種人缺乏對企業(yè)的歸屬意識,他們視自己如同是公司的顧客一般,態(tài)度冷淡,敬業(yè)精神極差。

  他們很少有挫折感,生活優(yōu)哉游哉。由于尚未完成對社會組織方面的自我認同,無法歸屬于組織,因而便在自己心中設置下一定的距離感充當心理防衛(wèi)。

  在一個組織中,如果存有這種迫不及待地下班的人,必定會有問題產(chǎn)生。身為企業(yè)管理者,必須引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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